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制定并颁布《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统一了个体户验照办法,并进一步改革和规范了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办法共分13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的验照办法下放了验照权限,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验照。这样,大大缩短了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空间距离,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就近就地验照,为个体工商户节省了验照的旅途费用和时间。
过去的验照时间为每年的1~3月,新的验照办法将验照时间改为每年的1月1日~5月31日。
为方便个体工商户验照,不影响他们的正常经营活动,新的验照办法增加了验照方式:有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实行网上验照,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验照。新的验照办法明确规定,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利用验照乱罚款、乱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