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因素长期困扰A股
因素一:未来CPI将走向何方
因素二:货币政策将长期趋紧
因素三:基金黑幕重重如何整治
因素四:公司治理支付太多代价
在国家统计局17日举行的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关于物价的提问一个接着一个。物价不断上涨考验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已经一年,今年上半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7.9%的涨幅意味着什么,将走向何方,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对上半年CPI7.9%的平均涨幅,北京一位姓颜的老人表示:“物价上涨有压力。”
统计数字显示,1至6月份CPI“7.9%”的同比涨幅,比1至5月份低0.2个百分点。“这意味着较高的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出现回落。”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说。
从2007年开始,我国CPI一改前些年平稳运行格局而持续攀升。2007年3月以来,连续10个月超过3%的警戒线,8月份以来又连续5个月超过6%。全年CPI涨幅达4.8%,为1997年以来的年度最高涨幅。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8%左右的目标。这是最近4年来,政府提出的CPI涨幅预期控制目标数字最高的一年。
“上半年7.9%的涨幅,比年初确定的目标高出很多,但没有超过8%,让大家松了一口气,而且上涨的态势在回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宏观经济室主任张晓晶说。
今年2月份,CPI涨幅达到顶峰,同比上涨8.7%。随后,涨幅开始逐月回落。5月份同比涨幅首次回落到8%以内,比4月份回落0.8个百分点,6月份比5月份又回落0.6个百分点。
从更能反映价格走势的环比情况看,5月份CPI涨幅比上月下降0.4%,6月份比上月下降0.2%。
“当前,CPI涨幅无论同比还是环比均有所下降,这表明宏观调控在抑制物价过快上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指出。
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宣布采取9项措施来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这些措施包括加强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的生产,健全储备体系,及时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等,目的是增加有效供给和抑制不合理需求。
上半年,我国宏观调控面临种种考验。雨雪冰冻、汶川地震等接连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都给调控物价带来了严峻困难。
“CPI涨幅能控制在7.9%,已属来之不易。”张晓晶说。
价格长期在高位运行,不仅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且影响百姓的日常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着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其中物价上涨仍是最突出的问题。
本月初,温家宝总理在江苏、上海调研时指出,要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宏观调控的突出位置,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可承受的范围内。
“提出把物价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更多的是从民生的角度考虑。”张晓晶说。
6月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提出,要加强粮食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的生产,完善储备体系,确保重要产品和物资的有效供给。要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加强价格监测,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张晓晶认为,物价出现一些上涨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形成螺旋式的通胀预期。政府已经或正在采取的控制物价的各项措施,目的都是希望把人们的通胀预期降到最低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认为,解决当前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要更多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稳定供求关系。同时,国家政策可以适当调整,加强对紧缺方面的调节,加大对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
应当相信,只要坚持既定的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落实各项抑制价格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我国完全有能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范围之内。(据新华社电)
货币政策:力度和手段或微调
交通银行(601328)(601328)研究部7月17日发布分析报告称,CPI下行缺乏稳固基础,下半年物价面临反弹压力。同时货币政策从紧基调不变,但货币政策的力度和手段可能微调,近期加息没有必要。
交行研究部认为,上半年CPI价格高企主要在于食品价格高位运行,5、6月份食品价格回落导致CPI增幅出现下降现象。但CPI下行的基础并不稳固,下半年物价仍然面临反弹的压力。对于货币政策下一步的走势,交行研究部认为,稳定物价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决定了从紧货币政策将继续施行。
瑞士信贷亚洲首席经济学家陶冬昨天表示,中国目前的通胀压力依然较大,但从第二季度的最新数据来看,经济增长和通胀加速的风险仍在控制之中,所以,货币及财政政策的大方向应该不会有重大调整。
陶冬表示,短期内央行可能不会加息,以免鼓励热钱涌入。同时,在股市及楼市资金趋于回流银行体系的背景下,央行也没有加息的迫切性。但他也指出,不排除央行可能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另外他预计,为了防止经济大幅波动,地方政府可能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同时放松基建行业的信贷控制。【上海证券报】
十部门联手整治社保基金 遏制挤占挪用
一场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正在展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审计署、卫生部、证监会十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表示要对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在内的六类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专项治理。
据介绍,虽然近年来社保基金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但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普遍,挤占挪用现象仍时有发生,影响了基金安全和社会保险制度运行,这正是此次开展专项治理的主要原因。
根据《通知》,十部门组成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部际领导小组(部际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部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级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专项治理将主要针对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其中包括: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深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五、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受托管理资金执行投资政策,规避市场风险,确保基金安全,提高运营收益的情况也被纳入此次专项治理。
根据《通知》内容,此次专项治理将分为四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6-8月);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9月一2009年5月);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6-8月);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9-12月)。【上海证券报】
完善公司治理 们还要支付多大代价
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上可以做的事情实在很多,之所以借用外资入股成了突破的主要方式,恐怕是在许多方面受到了某些强势阻力的缘故。这也让我们从一个侧面看到,落后的体制与制度安排的代价有多么高。
国内上市公司近年间掀起了一股“售股热”:争相将股份出售给国外企业。不少公司走的是“强强联合”道路,比如建行售股给美国银行,东方航空(600115)(600115)售股给新加坡航空等等,说起动机,也都差不多:吸收先进管理经验。记得改革开放之初的“招商引资热”,那时的动机之一就是“吸收先进管理经验”,而现在是让有先进经验的外企持有我们的股份。怎么先进管理经验吸收了三十年了,还没吸收到?还非得要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在中国企业资产规模日益膨胀、市场份额日益扩大、资金实力在投资者大力支持下今非昔比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如何定出一个合理价格呢?如何保障投资者利益呢?前不久关于建行是否贱卖的争论就是这些矛盾的集中体现。
我反对单纯以转让价格或者所谓的资产股份比来判断中国的企业是否被贱卖,因为决定一项资产价值的根本力量是权利义务关系。就拿建行来说,很多人是因为看了美方持有的期权的执行价格而心生愤怒的,这样的判断当然缺乏理性,因为建行到底是不是被贱卖,与期权的执行价格无关,关键是建行是否为此得到了合理的风险补偿。这就需要让投资者知道契约双方当初是怎么定价的了。很遗憾,当事人至今也未给出相关信息,理由是“商业机密”,由此而引发的质疑,甚至是愤怒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更让人担心的是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如何得到保护,只要是股东,无论大小,都有权利知道涉及自身利益的公司行为,即便他无力改变什么,但他至少要有选择立场的权利吧,这是投资者最起码的权利。但遗憾的是,普通投资者连这样的权利都很少享用,这就谈不上什么公平的市场环境了。
现在,问题又回到了起点,这些上市公司急匆匆把股份转让出去,到底图什么?如果是为了先进的管理经验,我们只要雇佣够格的管理人才不就行了(哪怕薪水高一些),干嘛非要转让股份呢?要知道,聘请一个高级管理人才(团队),董事会都可以通过合理监管来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转让了股份可就不一样了,拿到股份后,人家也是股东了,无论当初契约如何约定人家的义务,你都很难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来保证他一定尽职尽责向你传授“先进经验”,也就是说,对方的义务实质上不具有约束性,所谓学习的初衷又凭什么来保证呢?
反过来看,获得股份的国外企业所得到的就不那么简单了。百威啤酒收购哈啤70%的股份,等于一下子占有了中国最大的啤酒市场——东北啤酒市场,而这对于百威啤酒来说,即使再花十年也未必能做到;友邦保险公司持有10%中国人民财保公司股份,等于一下子拥有了4000家中国内地的保险零售机构,且不说建立这么多的机构能否得到中国监管当局的批准,仅从成本角度看,友邦也是大赚特赚。甚至就连新加坡航空公司越来越不中意的“东新恋”,如果真的缔约,新航的收获也是巨大的,因为东航在国内外的市场份额和航线就是巨大的资产,如果对照中国乘坐飞机的乘客与日俱增的现状,新航等于握有一项国内航空市场的看涨期权,代价是有限的,而收益空间则远大于此。所以有人说新航此次“由热转冷”可能是由于油价上涨导致的流动性不足,此论差矣,因为如果这个项目确有价值,它就不会受成本或流动性的制约,我倒觉得,新航可能更担心的是民航总局对东航“返航门”事件的进一步处罚,并最终导致东航失去更多航线。所以说,以股份或股权为代价去获取“先进经验”,对方的获利可能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
既然代价这样大,售股方就一定另有原因,而这个原因很可能是出于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考虑。长久以来,中国的资本市场就有“中国特色”和“国际惯例”之争,只是每遇阻力必是“中国特色”占上风。我们不否认凡事要讲中国国情的意义,反倒是不赞成凡事必拿来的经验主义,就像针叶植物与阔叶植物在防止水分流失时就应该有不同的方式一样。但是,事物又必有其必然的规律,不同的植物防止水分流失的方式不同,但其本质都是一样的:保证生命系统。市场经济可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但不能因此而否定本质规律。股份制企业因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代理成本问题,不论中外皆是如此,而解决的办法就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这方面,我们的确缺乏经验,而且还受体制意识的影响,理念和手段都是落后的。这种情况下,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当然是必要的。但这种学习一定要以高代价的售股方式吗?事实上,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上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只是受到了某些强势阻力而已。于是,借用外资入股就成了突破的方式,我想这才是售股的真正原因。这也让我们从一个侧面看到,落后的体制与制度安排的代价有多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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